電子所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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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學金 開放第二階段補申請113學年度第1學期非勞僱型「研究獎勵金類」至113/11/6 17:00 2024-11-06
公告時間:2024-11-02
公告期間:2024-11-02~2024-11-06

考量目前核算經費尚有一些餘額,開放第二階段補申請「研究獎勵金類」期限至113/11/6(三)17:00

時間一到就會下載申請名單,逾時不再受理補申請。

先前已逾時登記者亦包含在內,不放心者可以再登錄一次。

http://www.ee.ntu.edu.tw/eeoffice/index_stu.php[113學年度上] 非勞僱型獎勵金申請

僅限補申請「研究獎勵金類」,獎學金及清寒助學金錄取名單不變,亦不開放補申請。

附件: 無
獎學金 113學年度第1學期各項非勞僱型獎勵金錄取名單 2024-11-10
公告時間:2024-11-01
公告期間:2024-11-01~2024-11-10

113學年度第1學期各項非勞僱型獎勵金錄取名單如下:

獎學金

清寒助學金

研究獎勵金

未核發名單(資格不符)

本學期非勞僱型獎勵金公告申請時間至113/10/21截止,上述名單未含逾期申請者。


金額尚在核算中,113/11/10前會更新公告。

核發金額為113/9至113/12共計4個月,並將統於113/11/20一次申報,預計於113/12/15匯款入帳。

附件: 無
獎學金 臺大電子所113學年度第1學期非勞僱型獎勵金申請公告 2024-11-15
公告時間:2024-10-07
公告期間:2024-10-07~2024-11-15


臺大電子所113學年度第1學期非勞僱型獎勵金申請公告

電子所非勞僱型獎勵金一律採申請制,需提出申請並通過審查才會核發。

一、申請資格:限電子所博一至博三碩一至碩二(清寒助學金不在此限),已註冊具正式學籍且未在校外具有全職工作之研究生(不含陸生)均得申請,惟若有特殊情況(如已領取競爭性獎學金、逕博獎助金、產業贊助獎學金…等),將由所方審核及決定是否符合申請資格。

二、申請類別及金額:

申請時請勾選欲申請類別,不能兼領,符合『研究獎勵金』申請資格者,若勾選申請『獎學金』或『清寒助學金』未獲錄取,一律轉為研究獎勵金,最終只能獲領其中一類。

1)獎學金:原則上每月金額碩士3,000元以上、博士4000元以上(視預算調整分配),申請者前一學期(1122)學業平均成績需達3.7以上(需上傳1122成績證明新生採依入學成績,免附成績單),各年級各研究分組符合資格申請者中,由成績最優者獲得此類獎學金(成績相同以修習研究所專業課程學分數高者獲得,若同分且同學分人數過多,由所方逕行斟酌決定錄取名額及人選)。

2)清寒助學金:原則上每月金額6,000元(視預算調整分配),需另填表單及檢附資料如申請系統所列(如:112年家庭全戶年收入證明或特殊境遇證明等相關清寒證明)。

3)研究獎勵金:每月金額待總申請人數確定並計算經費額度後訂定,碩士至多2000元/月、博士至多3000元/月(如結算經費不足則可能取消此項獎勵),申請者只要符合本所研究生獎勵金辦法之申請資格皆可領取。

以上各項最後核發金額須依總申請人數與校方分配預算試算後決定,本學期核發期間為113年9月至113年12月,將統一於113年11月15日前申報,預定於113年12月15日入帳(入帳日以學校實際作業為準)

三、申請時間及方式:113年10月7日(週一)起至113年10月21日(週一)止一律上網填寫資料、上傳證明文件(不需繳交紙本):http://www.ee.ntu.edu.tw/eeoffice/index_stu.php[113學年度上] 非勞僱型獎勵金申請

應上傳文件

1122成績證明

清寒申請表

清寒證明

獎學金

v

清寒助學金

v

v

研究獎勵金

四、錄取公告:各類別錄取名單及研究獎勵金申報金額預計於113年11月1日(週五)前公告於電子所網頁

附件: 無
課程 113學年度修業規定異動提醒 2025-07-31
公告時間:2024-08-05
公告期間:2024-08-05~2025-07-31

【必修規定調整提醒】

各組「專題討論」課程自113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,有不同的課號及課程名稱,請依所屬組別選修。

詳見必修科目表


【博士班資格考規定調整提醒】

一、基本科目丁(計算機科學)刪除「計算機概論」(配合大學部課程停開)。

二、奈米電子組選考科目改為奈米組科目三選二+電子所科目三門,並開放修課成績抵免(目前僅限奈米電子組適用)。

詳見博士學位資格考核實施辦法附加規定


【應屆畢業生畢業學分採計審核】

自113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,申請學位考試除了填寫「歷年成績審核表」(),另需填寫附檔「電子所應屆畢業生畢業學分採計審核表」。

請參考範例填寫。


如有疑問,請務必洽詢電子所辦公室。


另提醒113新生注意,之後公告通知將一律寄至ntu信箱,信箱如果滿了會無法收信,請務必隨時查看並定期清理信箱。

附件: 無
其他 臺大電機學群(電機所/光電所/電信所/電子所/生醫電資所)113學年度研究生教學助理申請公告 2025-03-31
公告時間:2024-07-08
公告期間:2024-07-08~2025-03-31

臺大電機所/光電所/電信所/電子所/生醫電資所

113學年度研究生教學助理申請公告

【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所屬研究所辦公室詢問】

一、申請時間:8月7日至8月11日網填寫資料(http://www.ee.ntu.edu.tw/eeoffice/index_stu.php)

(線上申請,不用繳交紙本,資料填寫不全以及上傳資料未附正確、完整者,表示未完成申請。未曾完成TA訓練認證課程者,將無法擔任教學助理,請務必報名參加本學期TA訓練課程,且沒有補課機制。)

二、上傳資料:(填寫前請先準備以下資料,資料填寫不全或未上傳以下應繳文件,表示未完成申請)

1.本人之郵局玉山華南銀行存簿封面(需與myNTU登錄資料相符)及身份證掃描檔(帳號務必輸入正確,郵局局帳號合計14碼、玉山13碼、華南12碼)

2.其他有助審查資料(選繳):歷年成績單或TA經歷,供授課教師甄選參考。

三、有問題請洽詢各自所辦承辦人詢問:

電機所 蘇小姐(電二110) suanita@ntu.edu.tw

光電所簡小姐(博理601)chienching@ntu.edu.tw

電信所 廖先生(博理501) czliao@ntu.edu.tw

電子所 吳小姐(博理401) carolwu@ntu.edu.tw

生醫電資所 朱小姐 (博理410) yuchunchu@ntu.edu.tw

四、申請資格:

1.符合各系所獎勵金辦法規定之對象:凡本所已註冊具正式學籍研究生(陸生除外)得申請本所研究生獎勵金,惟若有特殊情況(如領取競爭性獎學金…等),將由所方審核及決定是否符合申請資格。教學助理及行政助理限本所未在校外具全職工作之學生申請,僑生及外藉生等需具工作證始得申請。

2.為提昇教學助理協助教學品質及專業能力,電機資訊學院擔任教學助理之研究生,入學後至少需上過TA訓練課程一次(本院或教發中心辦理之課程皆可)。自113學年度起TA訓練課分為“NTU COOL線上課程”+“實體課程”兩階段!而且沒有提供補課機制。電資學院TA訓練實體課程每學年僅於上學期辦理一場,於上學期教學助理開放申請期間同時登記報名。

(1)NTU COOL線上研習課程連結https://cool.ntu.edu.tw/courses/34908
線上課程需於實體課前完成,若無法上網請洽所屬所別辦公室詢問。

(2)實體課程:

電資學院實體課程訂於8/22(四)下午,申請教學助理時同時登記報名。

學校實體課程請查詢教學發展中心網頁報名。
無論是學院場次或學校場次,沒有補課機制!沒有補課機制!沒有補課機制!

強烈建議不論是否會分配到課程擔任助教,都先完成訓練課程拿到認證,有完成課程系統會註記,未來任何學期都可申請擔任教學肋理,不用再重新上課。

TA訓練課請同學務必先完成備用。

五、備註:

1.一年申請一次於上學期辦理,下學期會開放一個時段供上學期未申請的同學補申請(需已具TA訓練課認證資格)

2.一人限擔任一項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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